猕猴桃安全生产病虫综合防治的原则
防治病虫害首先从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害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减少各类病虫害所造成的为害。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利用灯光、色彩诱杀、机械捕杀害虫等措施,及使用性诱剂等生物措施减少害虫数量。
必须使用农药时,不同的食品标准体系有不同的要求:
1、无公害猕猴桃生产的农药使用原则
应使用在我国取得登记的中等毒性以下的植物源农药、微生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中允许使用硫制剂、铜制剂。有限度地使用部分有机合成农药,尽量选用其中的低毒农药和中等毒性农药,按照无公害食品标准的要求控制药量与安全间隔期,每种有机合成农药每个生长季节内只允许使用一次。
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毒或者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
2、绿色猕猴桃生产的农药使用原则
允许使用中等毒性以下的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微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中允许使用硫制剂、铜制剂。有限度地使用部分有机合成农药,尽量选用其中的低毒农药和中等毒性农药,按照要求控制药量与安全间隔期,每种有机合成农药每个生长季节内只允许使用一次。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产品)及制剂。
3、有机猕猴桃生产的农药使用原则
禁止使用有机合成的化学农药。控制病害时采取完善的卫生管理措施,防止病原菌的扩散;可以有限度使用农用抗生素,如春雷霉素、科生霉素、多抗霉素、浏阳霉素等;可以有限度使用矿物源农药中的硫制剂(硫悬浮剂、可湿性硫制剂、石硫合剂)、铜制剂(硫酸铜、波尔多液、氢氧化铜)等;可以使用有药效作用的中草药等植物的水提取液;禁止在生物源农药和矿物源农药中混配有机合成农药的各种制剂。
控制虫害时扩大害虫天敌的栖息地;允许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的引入、繁殖和释放,如赤眼蜂、瓢虫、捕食螨、蜘蛛、蛙类、鸟类及昆虫病原线虫等;可以使用诱集、粘捕、性诱剂、陷阱、黄板、防虫网、套袋等方法;可以使用驱避剂;可以有限度使用活体微生物农药,如真菌、细菌、病毒制剂、拮抗菌、昆虫病原线虫等;可以使用中等毒性以下的植物源杀虫剂,如除虫菊素、鱼藤根、烟草水、苦楝、印楝素、芝麻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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