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猕猴桃苗
▲红心猕猴桃果园
▲红心猕猴桃果园
上个月四川蒲江和陕西周至都出台了严禁猕猴桃早采的公告,但是有些不法商贩和种植户勾结,为了个人利益,早产猕猴桃。蒲江县发布了2017年蒲江猕猴桃适期采收指导意见,对早采的危害、适宜采收期和采收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说明;猕猴桃专家介绍,早采猕猴桃味道淡、口感差、使用价值差,这种行为误导坑害消费者,扰乱正常销售市场秩序,导致后期市场销售量萎缩,价格下滑,严重损害广大果农的经济利益。严重影响了产区的声誉。
这不,7月13日早,陕西周至县果业局接到群众举报楼观镇新安村有果商收购猕猴桃早采果,县果业局、农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楼观镇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迅速赶往楼观镇新安村,在路边发现了堆放的50箱约1500斤早采猕猴桃果,果商已不见踪影。
县果业局局长丁景福当即和楼观镇政府、村委会人员协商,收缴早采果,现场对果子集中进行了碾压销毁处理!
楼观镇派出所对此次早采事件已进行立案侦查,对不法商贩将进行严惩!县委县政府要求对每一起早采早卖行为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周至猕猴桃市场声誉!
同时也希望广大果商和果农朋友以此为戒,坚决不早采早卖,从自身做起,共同维护周至猕猴桃果品市场声誉,促进我县猕猴桃产业健康发展!
事实上,早采不仅限于猕猴桃。很多水果都或多或少面临“采青”的困扰。果实未成熟时,一些种植户与经销商私下达成协议,使其流向市场。然而,早采早卖,果品口感差、品质低,贮藏、加工都会受到影响,还会严重影响品牌形象。在杜绝“采青”、保障品质、培育和维护公共品牌的实践中,四川省蒲江县的做法值得参考借鉴。
周至县将严格依照《陕西省果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早采早卖事件发现一例立案查处一例!希望广大果农朋友们,增强保护周至猕猴桃产业健康发展责任意识,积极监督,发现早采早卖行为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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